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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给民企背负太多的社会责任
作者: 县工商联   时间:2008-05-06   [打印 ]  [ 关闭 ]
  在工商联工作多年,深感民企经营的艰难,更理解民企老总背负的压力太重,借此谈谈对民企社会责任的一点想法,不周之处,请批评指正。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企业性质、目标、经营方式取向上所做出的选择,并为社会所接受的共同观念。本人认为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承载的社会责任存在一定差异,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和发展壮大阶段的规模企业承载的社会责任不一样。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一般是业务优先,注重自身建设,他们的社会责任侧重于依法、守法、诚信经营,尽力办好自己的企业,尊重和保障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当企业发展到了一定规模,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他们在发展自身同时,更关注在行业引导(按照国家环保的要求,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能源节省)、行业自律(投资、决策时避免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行业建言(向政府献计献策)、产业报国(参与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作贡献)等方面的责任。
  将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区分,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服务不同企业,而不是为企业逃脱责任而作的说辞。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公布的《2007·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95.8%企业经营者表示认同“优秀企业家一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一说法。同时调查结果显示,过去一年来,绝大多数(90%)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社会捐赠。说明近年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在不断提高。在长沙县的企业主更是如此,据初步统计仅2006年一年捐赠的资金、物质就达723万元。
  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我们应充分理解、支持企业家开展工作。作为一名企业家他们承受的压力比任何一种职业都要大。既要以敏锐眼光、开阔思维、创新手段捕捉商机,发展企业,还要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特别是创业之初,企业发展十分艰难,资金的瓶颈几乎成为所有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即使这样,企业主仍挤出资金开展扶贫济困,为贫困家庭、失学儿童、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送上他们的一片爱心,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家形象。但近年来各个层次的教育基金成立大会、敬老院的开业、各式节会展的赞助、各种庆典等活动,举办方首先想到的是企业主。不仅让一些中小企业主只好打着脸充胖子,几经折腾,陶空了腰包,有的甚至不惜贷款行善。一些企业家感叹地说:我现在是无可奈何。
  我不主张企业把应负的责任推给政府,给社会增加负担。同时名利双收,是每一个企业主的共同愿望,他们知道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基业长青非常重要,但这里面“名”的确立,往往比“利”的收获要困难100倍!